重慶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比例將有重大調整
一、政策印發
近日,重慶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比例的通知》(渝府辦發〔2016〕164號),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比例。
二、調整內容
參保人員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發生的符合我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的自付費用首次或累計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報銷比例分二段累進補償:起付標準至20萬元(含)以內報銷50%,20萬元以上報銷60%
三、新舊報銷比例對比
四、調整好處
這次調整實際上是將10萬以內的個人負擔大額醫保費用從40%提高到50%,簡化了檔次梯度,這一方面有利于進一步減輕城鄉居民大病醫保個人繳費的負擔,另一方面簡化檔次便于居民更方便理解和計算。
問題來了,重慶大病醫療保險病種有哪些?
五、大病保險病種
農村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宮頸癌、終末期腎病、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0類重大疾病
六、大病保險不包括
1. 未經批準在非定點醫院就診的(緊急搶救除外)
2. 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工傷舊病復發的
3. 因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
4. 因本人違法造成傷害的
5. 因責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 因自殺導致治療的
7. 因醫療事故造成傷害的
8. 按國家和本市規定醫療費用應當自理的
當然,聯英人才網希望這些保險大家一輩子都不要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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